②防爆结构及形式:表明该设备是采用何种措施进行防爆,如d为隔爆型,p为正压型;i为本安型等;
③防爆设备类别:分为两大类:I为煤矿井下用电设备、II非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1)隔爆型具有隔离外壳的电气设备,能把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其向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传爆。
(2)增安型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取一定的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和规定的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
(3)本质安全型在正常运作情况下或标准试验条件下所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
(4)通风充气型或正压型具有保护外壳,且壳内充有保护气体,其压力保持高于周围爆炸性混合物气体的压力,以避免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外壳内部。
(5)充油型全部或某些带电部件浸在油中,使之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6)充砂型外壳内充填细颗粒材料,以便在规定使用条件下,外壳内产生的电弧、火焰传播,壳壁或颗粒材料表面的过热温度,均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7)防爆特殊型采用国标GB3836—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未包括的防爆型电气设备或部件时,由主管部门制订暂行规定,送劳动人事部备案,并经指定的检验判定单位检验后,按防爆特殊型电气设备处置。
(8)粉尘防爆型为避免爆炸性粉尘进入设备内部,外壳的接合面应紧固严密,并加封垫圈,转动轴与轴孔间要加防尘密封。粉尘沉积有增温引燃作用,所以要求设备的外壳表面十分光滑、无裂缝、无凹坑或沟槽,并且有足够的强度。
(9)无火花型在正常运行时,不会出现火花,电弧和高温表面的电气设备,适用于2区。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按各自的标准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我国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维持的时间,将爆炸性气体环境分为0区、1区和2区。(与IEC国际电工委员会一致)
(0区一般只存在于密封的容器,贮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在实际设计过程中1区也很少存在,大多数情况属于2区)。
Ⅱ类按其适用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比,分为ⅡA,ⅡB,ⅡC 三类;并按其最高表面温度分为T1-T6六组。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分级
MICR性质:在规定试验条件下,气体、蒸气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点燃电流与甲烷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点燃电流之比。
如电气设备为ⅡC类本质安全型ib等级T5组的关联设备,标志为Ex(ib)ⅡCT5。
如电气设备是采用一种以上的复合类型,则先标出主体防爆型式,后标出其他防爆型式,如主体采用增安型内装ⅡC类防爆部件,温度组别为T4,标志为ExedⅡCT4。
如主体为正压型,包含类T4组隔爆型,本质安全型ib级,浇封型部件,温度组别为T4组,标志为ExpdibmⅡBT4。
IP防护等级是由两个数字所组成,第1个数字表示灯具离尘、防止外物侵入的等级,第2个数字表示灯具防湿气、防水侵入的密闭程度,数字越大表示其防护等级越高,两个标示数字所表示的防护等级如表一及表二。
将工厂或矿区的爆炸危险介质,按其引燃能量,最小点燃温度以及现场爆炸性危险气体存在的时间周期进行科学分类分级,以确定现场防爆设备的防爆标志和防爆形式。
ia 等级:在正常工作、一个故障和二个故障时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正常工作时,安全系数为2.0 ;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1.5 ;二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1.0 。
正常工作时,有火花的触点须加隔爆外壳或气密外壳保护,并且有故障自显示的措施,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 1.0 。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